擔心自己的居住空間是否安全嗎? 擔心建築物是否經得起強震的考驗嗎?只要是在都市計劃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文化局)指定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築物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,就適用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。
一、危險資格:
1.經建築主管機關(都市發展局)依法規通知限期拆除、逕予強制拆除,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。
2.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。
二、老舊資格:
1.屋齡30年以上,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且改善不具效益者。
2.屋齡30年以上,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未設置升降設備者。
現在依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,可享有「建築容積獎勵」、「放寬高度及建蔽率」及「賦稅減免」等獎勵,申請及相關獎勵措施是有申請期限,建議符合資格的民眾把握時間和機會,一起創造更美好安全的居住環境。